市民來電反映:宿城區市民名下有兩輛汽車,稱其中一輛汽車車牌未滿一年,兩輛車牌是否可以互換,另外互換車牌是否算作過戶次數。
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回復:根據公安部下發《關于印發〈深化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〉的通知》,對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、同一登記地、同一號牌種類的兩輛非營運機動車,可以申請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,且互換號牌與轉移登記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業務。因您車輛有抵押,故無法辦理。